澎湖公共運輸定期票

常見問題
一般卡
縣民卡

  1. 設籍於馬公市、湖西鄉、白沙鄉及西嶼鄉的民眾可申辦「縣民公車卡」
  2. 設籍七美、望安鄉的民眾可申辦「縣民車船卡」

縣民請攜帶身分證及2吋照片一張,前往車船處服務通路,填寫申請單後現場等候,製卡完畢可當場領卡。

縣民卡製卡後,可直接使用,無須於驗票設備上啟用。

縣民卡因故無法感應使用,在卡片外觀完整且無人為毀損情況下,請聯絡車船處申請補發並負擔相關費用。

  1. 票卡應避免污、折、刮、磨損、暴露高溫及扭曲之人為破壞,若有前述破壞情形致票卡資訊無法讀取,恕不受理搭乘;持卡人須自行持票卡至車船處服務通路進行處理。
  2. 票卡因故無法感應使用,在票卡外觀完整且無人為毀損情況下,請連絡車船處申請補發並負擔相關費用。
  3. 本定期票發行單位保有查驗及辨別定期票受破壞、損壞、異常情形辨識之權利。

縣民卡票價由縣政府全額補貼,民眾無須付費,故不可辦理退票。

縣民卡如有遺失、被竊、被搶、詐取或其他遭持卡人以外之第三人占有時,請至車船處服務通路辦理掛失停用手續,因掛失造成相關損失,依一卡通票證公司規定辦理。無記名儲值卡(含各式聯名卡)恕無法辦理掛失。